4月14日,为探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法规建设,健全规范自动驾驶管理体系,“人工智能时代的智能网联汽车法律规制高峰论坛”在北邮科技大厦成功举办。论坛由北京通信法治研究会和北京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ICMA智联出行研究院、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治理创新中心支持承办,深入探讨了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问题,以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机制,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和行业监管提供了专业支撑。
美团自动车配送部政策与策略研究方向负责人、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EMBA+MPA项目2020级校友曾辉到场参加,并以《自动配送车的政策法规展望与地方立法建议思考》为题发表主旨演讲。此前,其由杨永恒教授指导的毕业论文《中国县域数字化应用政企合作研究--以德清县自动驾驶为例》获清华校级优秀论文。
本文根据曾辉现场发言内容整理。
曾辉 美团自动车配送部政策与策略研究方向负责人
非常感谢主办方邀请,我今天汇报的内容主要分两部分:一个是自动配送车行业的情况,二是对北京的立法、深圳立法等地方立法的思考。
一、自动配送行业概况
目前全球自动驾驶政策持续突破,凸显出三大趋势:全域开放、地方立法和无人化加速。国际上自动驾驶汽车开始在部分场景合法应用,国内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准入和地方试点示范并行,量产路径出现。自动驾驶可以根据场景进行划分,大致可分为载人、载物两类场景,载物场景中根据配送距离和服务场景,分为干线物流(Robotruck),城市支线物流(Robovan),以及主要服务城市/区公开道路里面自动配送车(Robodelivery)的场景,可以达到15-60km/h或者更高的时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针对校园和封闭园区的配送场景。
从经济价值看,自动配送车上下游产业链将带动万亿产值。据工信部旗下机构测算,到2030年应用于即时配送场景的自动配送车将突破100万辆,总产值将超1000亿元;到2030年带动产业链产值将达万亿规模。
从政策趋势看,自动配送将成为国家鼓励的新质生产力抓手。从政策发布数量来看,国家及部委层面自2015年出台30余项自动配送车相关重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强调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鼓励发展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从政策关注热点来看,政策关注内容逐渐从产品技术和标准研究向测试示范、场景应用等方向转变。
从社会价值看,自动配送采取人机协同、分段履约的模式,可有效降低即时配送领域的物流成本,有助于突破配送行业瓶颈。一是助推城市新业态,可有效提升即时配送、计划配送等不同场景、业态的效率,满足夜间、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与城市便民一刻钟生活圈相结合。二是弥补劳动力短缺,缓解配送岗位结构性失衡,我国适龄劳动人口逐年下降,据此前人社部数据,快递员已成为第2大短缺职位。自动配送车采取人机协作的模式可有效弥补劳动力缺口。三是提升交通安全水平,降低因闯红灯、抢行、超速等交通违规导致的事故隐患。四是实现低碳目标,加速行业转型升级,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自动配送地方立法建议思考
目前全国有超过20个地方出台了自动配送车的管理政策,地方政策持续迭代以促进发展,如许可速度提升、机动车道行驶、不限定安全员配置比例等创新条例逐步被纳入,北京顺义、深圳坪山、重庆永川、华东地区(苏州、杭州、无锡等)等地形成产业集聚,自动配送车规模化应用趋势已不可阻挡。具体来说,1)在地方立法上,当前上海浦东通过地方立法赋予无人驾驶装备合法身份,江苏省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纳入自动配送车,杭州立法也已将自动配送车/功能型无人车纳入管理。2)在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深圳市坪山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华区发布政策或征求意见稿许可自动配送车全域开放、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与深圳市的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形成互补;重庆市永川区、高新区(征求意见稿)允许自动配送车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且速度上限超过40km/h;鄂尔多斯按机动车号牌管理。而北京顺义通过交通强国试点允许其在试点路段上机动车道且最高车速可达45kph,此前也创新推出备案制、公示制、区级联席办公制。
各地对自动配送行业正在逐步开放全域或允许按片区申请的模式,助推产业集聚。据不完全统计,全域开放的区域由2021年的1个增长到当前20个城区已允许或已在规划,并且不断有新的区域出现。2022年全国仅有1个城市全城开放,现已有超过17个城市实现或规划全城开放。
因为全行业处于探索期,无经验可循,因此需要北京市、深圳市能延续政策高地和先行优势,引领行业创新。与快递等计划配送不同,即时配送对时效性要求更高。即时配送一般辐射距离5km,需要0.5-1h内送达,去掉出餐时间、人机交互时间,以及考虑一次送多单等因素,需要平均时速达到20km/h以上,未来实现最高时速70km/h。规模化应用的需求推动车型和技术能力迭代,因此对区域、车道、速度的需求不断迭代。
建议在北京立法内纳入“功能型自动驾驶车辆/自动配送车”,体现北京自动驾驶的特色,对产品尺寸、规格、形态作出范围规定不在立法中严格限定,未来可在细则中明确。模糊处理身份属性,重新定义一类产品,不对其适用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做限定。在顶层未对身份属性作规定前,考虑分类分级管理区域、车道、速度等通行条件,优先开放高商业价值的区域或路段,允许在机动车道行驶,按道路限速。对应不同路权、不同速度的车型/能力制定不同技术测试规范作为支撑。对自动配送所需的停车位、交付设施、公共充电设施等同步进行规模化、网络化布局,将此类规划纳入到整体的物流网络规划中。
以上就是我今天的汇报内容,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北京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https://mp.weixin.qq.com/s/hyHP7g-tJDf8uEnO5LYZaw)